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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教創意產業學院學生限定~~海外交流補助申請~~

發布日期 2018-10-15 09:15:00

文教創意產業學院 學生海外交流補助申請相關規定

 

 

  1. 補助範圍:
      • 參與海外實習、交換、學術、服務及競賽等交流。
      • 以本校業務單位核可之海外交流活動為限。
  2. 補助對象:以本院大學部在學學生(應華系、外教系、數位系及傳藝系)並通過系上推薦者。
  3. 補助海外交流期間:出國時間為107.08.01108.07.10間。若為應屆畢業生則須於畢業典禮前回國,方能申請補助,若於畢業典禮後回國,恕無法補助。
  4. 補助原則:
      • 海外實習或交換單位須為本校或系所已簽約合作之機構。
      • 在學期間每人限補助一次,以前往歐美或東北亞國家及未獲其他補助者為優先。
      • 經費補助及名額依年度預算決定,每人最高補助金額一萬五千元,以一次為限。
  5. 補助額度:
      • 各項國際交流以每人一萬五千元為上限。
      • 參與國際競賽,個人以每人一萬五千元為上限,若為團體競賽(3人以上出國)則以每隊四萬元為上限。
  6. 申請時間:107.10.25107.12.25期間提出申請,108.2.15前公告獲補助名單。
  7. 申請流程:
      • 申請者繳交申請表、計劃書及相關佐證資料,資料若缺漏,恕無法參加申請。
      • 於期限前繳交所有文件至文教創意產業學院辦公室,逾期不收件。
      • 經會議討論及審查後,公告獲補助名單。
      • 獲補助同學請於回國後依規定時間辦理補助款請領手續,逾期則取消補助。
  8. 義務與責任
      • 獲補助同學需繳交海外交流照片十張及心得報告一份(含電子檔)。未依規定於期限繳交者,取消補助。
      • 參與國際競賽同學除上述資料外,須另繳交由競賽主辦單位發給之參與證明,或提出獎狀或獎盃,以茲證明。
      • 獲補助同學需配合出席校內或各系所舉辦之海外交流心得分享會。
  9. 若有任何問題可洽 文教創意產業學院 院辦公室 陳蓁琳秘書 94179@mail.wzu.edu.tw